梨树,位于吉林省西南部,地处东北平原腹地,土地肥沃平坦,素有“东北粮仓”和“松辽明珠”之美称,土地面积4209平方公里,人口83万,设县于清光绪四年(1878年),原名“奉化县”,曾是清太宗皇太极生母孝慈高皇后的出生地和慈禧太后的祖籍地。清光绪四年(1897)设奉化县,民国三年(1914)改为梨树县。县城原址是在距城北四千米的“偏脸城”,因城内有株大梨树而得名。
原名奉化县,当时地处边北扼要之地,是“盗寇出没”“顽民盗风不息”之地,统治者为了教化当地“顽民”,故大肆宣传要“遵奉王化”,因此起名为奉化县。1914年因与浙江省奉化县重名,改称梨树县。梨树城并非是一座城,而是一个小村落,“传闻其地多种梨因名之”。
新中国成立后,梨树县为辽西省管辖。1954年7月,划归吉林省。1956年4月划归公主岭专区。1958年10月改为四平专区管辖。1983年8月,撤销四平专区,实行市管县,梨树县属四平市至今。
1960年2月6日,吉林省人民委员会批准,梨树县人民委员会驻地由梨树镇迁到郭家店镇。1964年4月23日,吉林省人民委员会批准,梨树县人民委员会驻地由郭家店镇迁回梨树镇。
农业是梨树县的基础产业,正常年景粮食产量17亿公斤,其中玉米产量14亿公斤,每年有10亿公斤粮食进入销售市场或深加工。人均占有粮食、贡献粮食、粮食单产和粮食商品率均在全国名列前茅,是国家重点商品粮基地县。畜牧业发展快,商品率高。1996年生猪饲养量将达到170万头、牛发展到27万头、生猪、肉牛饲养水平位居东北和内蒙古四省区之首,是国家畜牧业生产先进县。境内有百余种矿藏,其中硅灰石储量在1500万各以上,为世界之最;天然气储量在110亿立方米以上,可开采量在30亿立方米以上。工业基础雄厚,门类齐全。工业品多达500多种,淀粉、酒精、硅灰石粉、糠醛等在250万吨以上。县城距东北交通枢纽四平市仅10公里,距省城长春110公里。距大连港仅560公里,距鲅鱼圈港口仅429公里。邮电通讯设备完善。万门程控电话、移动电话、无线寻呼、公众传真、特快传递广泛应用。人文景观别具,旅游资源丰富。叶赫转山湖区风光绮丽,被国家命名为森林公园,是旅游热线之一。全县劳动力17万人以上,劳务费低于全国平均水平
梨树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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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要账公司: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一、合同之债是什么
合同之债是指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。在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中,合同之债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。
二、合同之债的特点
第一、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引起的。
第二、它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。由于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利益相互对立,因而合同之债的发生须经双方协商自由表示其意思达于一致,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,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,不能发生合同之债。
第三、合同之债中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。
第四、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,即合同之债的产生、形式、内容等合同法上的规定,多属于任意性规范,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,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。
三、合同之债的有效依据
1、合同之债须以有效合同为依据。合同作为双方法律行为,当然须符合我国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,即行为人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、意识表示真实、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;同时,民法典第规定了民事行为无效的7种情形;还规定了可撤销或变更的两种情形。
2、无效经济合同的四种情形,即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、采取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所签订的合同,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自己代理、双方代理的、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无效。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之债是什么的相关介绍,签订合同是为了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的时候要仔细的阅读清楚,写清楚具体的信息,避免日后发生纠纷,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,可以咨询一下本讨债公司的调查员。